红网双清站7月25日讯 (通讯员 肖志辉) 为贯彻落实“7.15”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预防校车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7月23日,双清交警大队召开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交管中队、四中队负责人及辖区50余所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7.10”湘潭校车事故,分析了辖区校车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全体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支队《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部署校车审批、校车内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并组织学习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并要求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宣读了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学生接送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会上,民警将提前印好的70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表》给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逐一发放,要求各单位要迅速展开对幼儿、学生接送车辆标志标牌的申领和校车驾驶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幼儿、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幼儿、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线路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
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确保校车运行安全。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刻吸取教训,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强化抓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校车运行方案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立即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对所有的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查,重点检查对车辆外观标识、灭火设施和轮胎、转向、灯光、刹车等安全技术性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运整改,不消除隐患决不允许上路行驶;三是对不具备校车及校车驾驶员资质的校车一律停运,集中办理校车标志标牌的申领及校车驾驶证的办理;四是严格路面管控,大队将加大校车日常管控力度,在校车行驶路线合理设立安全检查站,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五是严把校车驾驶人关,严格按照“六项标准”,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六是严把校车检验,检查关,严格按照校车检验标准,定期组织对校车上线检测,确保校车安全性能良好;七是严把校车动态管理关,联合教育,交通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GPS监控制度,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校车运行安全隐患;八是大队将合理安排勤务,科学部署警力,紧抓对渡头镇、高崇山镇、火车乡、云水乡等远郊地区,加大对黑校车的查处力度,要注重强源头管理,严格手续审批,要摸清对边远地区的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基础情况,建立完善基础台帐,对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符合条件后再使用,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九是要加大对重点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动用各方力量,共同关注校车安全管理,同时要将校车安全作为宣传教育重点来抓。特别是要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乘车安全规定,以确保自身安全。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