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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5月22日讯 (通讯员 粟志宏) 高崇山社区的岳某,因儿子娶妻在即,想要盖新房为儿子成家,选定了面积大约150平米的自家菜地作为宅基地,建材都准备好了,施工师傅也请好了,正准备开工,不料宅基地相邻的房主唐某极力阻止岳某建房,原因是这两家的房子都在马路旁边,一楼自然做成门面,而岳某的房屋设计比唐某的靠近马路三四米左右,唐某以自己的门面贬值为由,经常到施工工地上闹事,施工的师傅都怕了他的胡搅蛮缠,也不敢开工了,两家人也因此争吵不断。
2014年5月,岳某在参加高崇山市民法制学校上课时,发现上课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于是仔细倾听,并在课后向授课老师提出自己在建房时遇到的难题,授课老师结合物权法以及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岳某进行解答,并告诉岳某她的建房是没有侵犯他人权益的,是合法的。
岳某找到乡国土所,请他们做见证,同时请求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政策和法律知识的解说,最终唐某放弃了组工,停摆了3个月的房屋建筑又重新开工了,眉头紧锁的岳某及其家人终于喜笑颜开。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