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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应规划领航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3-11-29 15: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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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山城

  随着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已发生了质变,尽管尚有极少部分未脱贫或生活不富足,但绝大部分早已衣食无忧,他们已追求住的宽敞,行的通畅。也就是说,农村居民大多数已是洋房汽车或即将进入洋房汽车时代。与此相适应,我国提出了新农村建设这一概念,这意味着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已到了一个新高度,不但有新的内涵,而且讲究档次了。同理,2007年,我国对规划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不再是《城市规划法》,而是《城乡规划法》了。但《城乡规划法》施行以来,如何引领农村建设和发展,如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档次,如何保障农房品质的提高,无疑是一个新课题。

  一、我市农村建设发展快但品味低

  1、居民大多有一定的富余资金。由于劳动力转移,居民或经商,或去沿海打工,或采矿,或从事建筑、运输等行业,大多家庭每年均有2-5万以上的结余。

  2、攀比建房是一浪高过一浪,片面追求高大宽。富余资金除用于子女就学外,大多用于建房、购车。建新房本是正当合理的需求,但现今农村居民修房动不动就三层或五层,一个房间25-50平方米;一个家庭2-4人,往往有300-500平方米,个别的甚至数千平方米。不说无序建房的多,不说房屋品质不高,也不说房屋利用率太低,单是清洁卫生就应付不过来,可人们依然乐此不疲。

  3、房屋功能不全,房前房后绿化美化率低。很多居民虽然房很宽敞,装修档次很高,但空坪闲地大多用水泥盖面,极少有栽花种树铺草的。尤其因未经设计,不但读书、娱乐、锻炼休闲、停车功能缺乏,而且厨房、厕所难以满足适用、环保等现代生活需要。

  4、房屋整体缺乏规划、显得零乱不堪,土地利用率低。走进一些村落,单看某一栋房子,富丽堂皇,美轮美奂。但放眼整体,不但零乱、不美观、品味低,而且浪费土地极其严重,随意排放废水,尤其是缺乏消防通道意识。

  5、路网布局极不合理。很多村庄除通往邻村的主干公路外,大多没有其他公路,其他自然村道往往无人管理、年久失修。即使该主干公路,通常只有3米宽,车辆只能单向行驶。各个家庭为便利运输,均是各显神通。有的自行占用大量空坪闲地修建通往自家的路,有的干脆占用良田在公路旁建房。

  6、汽车拥有率越来越高,堵车频率日趋增加。前几年,农村摩托车增加速度非常快。现今,很多家庭已将购车作为近几年的计划,部分家庭已购车。

  二、我市农村建设档次低的原因

  1、从政府到民众均缺乏规划观念。虽然《城乡规划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城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但是,规划观念并未深入人心,当然也难以上升到操作层面。

  2、人们更多地把规划作为一种权力而不是一门技术来对待。事实上,规划是美学、艺术学、建筑学等的结合,其虽然也需要权力来推广,需要社会大众来积极配合,但它更是一门技术,无论是测绘、设计,还是布局、统筹,均需要丰富的多学科的知识积累,需要非宁静无以致远的静思。

  3、应试教育不追求培养国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创新能力及美感。我们的教育更多强调对知识的死记硬背,而不致力于培养国民的公民权利义务意识,集体意识,绿化美化意识。表现在实践中,居民可以将房子修得很气派,却无意于在房前屋后栽一棵树,即使是栽一棵收获众多的果树也不为。

  4、有关部门、媒体缺乏引领、鼓励、示范和指导,重管理轻服务。乡镇政府、新农村建设部门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缺乏与农民的双向互动、辩论和交流,花拳秀腿式工作多,切实解决问题的指导能力不足。

  5、村集体资金使用不透明。一是决策不透明,应否修筑以及如何修筑村集体设施不透明,二是资金使用到哪去了不透明。

  6、农村建设是一盘散沙,缺乏统领者。目前农村无论是水、电、文体设施、道路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各家各户的房屋、厕所、猪栏建设,大多是各自为战,各行其是,既无部门来参与协调、统筹,也无中介组织来参与服务。

  三、建设美丽村庄的建议

  1、观念的变化是必须的。这既有政府层面的,也有民众层面的,而民众的观念更需要政府、知识阶层、媒体去引领,去传播。必须树立这样的观念:建设不再是单纯的个体行为,而更趋近于集体行为;我们的幸福不仅仅来自舒适的家中,还来自于绿树成荫的道路,来自于美丽如画的村落,来自于无污染少噪音的环境,我们的家乡必须合理布局、统筹规划。

  2、教育应传播美。规划来自于人们对美的追求,而美这种理性,除去经济发展所塑造的土壤外,更需通过教育传播来澄清这种价值。因此,应改进美学教育,提高国民审美素养,“改变,请从教育开始。”

  3、县、乡应致力于创建服务型政府。人民需要什么,政府就应该提供什么。现今美丽乡村正越来越成为人们的普遍需求,因此,县、乡、村三级需将服务的重心向规划倾斜,即让规划领航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要强化规划职能,要致力于落实和执行《城乡规划法》。除制定乡村规划外,应主动推出农房设计方案,供新建住宅的农民选择。与此相关的配套措施是,凡是按照村镇规划和设计方案新建的房屋,给予奖励,对不批先建等违章建设行为要依法制裁到位。

  4、乡、村的资金使用应透明些。好钢应用在刀刃上,要将乡村尤其是村级集体组织的有限资金合理使用,务求挤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规划及公路、水、电、娱乐体育、休闲、美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要树立规划是科学,是技术而非权力的观念。要加强规划设计、园林美化等专业的研究,要招用、培养、留住、发展此类科技人才,要让他们进得来,提得高,留得住,充分地发挥规划、美化在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以让他们为乡村规划殚精竭虑。

  6、要实现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政府的人、财、物是有限的,而实现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人、财、物是极其巨大的,必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来提供或参与该项服务。善款的使用不妨向这方面倾斜。

  7、应有计划、分步骤地、有重点、分层次地加强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省、市政府应在宏观上加以把控,如:确立最好的利用自然资源,改善乡村生活质量等建设主题。以立法的形式对功能不全等建设加以约束(禁止):家庭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多少,鼓励美化和公共配套。县、乡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要下大力气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各级政府在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的同时,要不断培养、支持村庄、个人的“自立”(自我规划)能力。此外,要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的目标,积极打造示范点。 (作者系九三学社邵阳市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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