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徐某某1,男,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屏丰村9组,为集中隔离人员,系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丈夫,11月30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2月1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徐某某2,男,居住在双清区石桥街道屏丰村9组,为集中隔离人员,系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儿子,11月30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2月1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袁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小江湖街道江湖社区,为外省返乡人员,11月30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2月1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7日
5:00—6:00自驾三轮车到京都世纪城生鲜超市、和谐小区实而惠超市和笑笑超市送豆腐到固定投放点;
6:00—13:00在液压件厂固定摊位卖豆腐,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8日
5:00—6:00自驾三轮车到京都世纪城生鲜超市、和谐小区实而惠超市和笑笑超市送豆腐到固定投放点;
6:20—9:00在液压件厂固定摊位卖豆腐;
9:00—10:16到维克液压食堂送豆腐;
10:16—10:29到和谐小区笑笑超市外面架子上拿东西,后返回家中;
14:00自驾三轮车到江北内衣厂宿舍送豆腐,后返回家中;
19: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
11月27日
10:00左右自驾车(湘EHZ307)到液压件厂菜场旁药店买药,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8日
7:30自驾车(湘EHZ307)送儿子到三八亭小学上学后回家;
16:00自驾车到佘湖一品加油站加油、买烟;
17:00自驾车到三八亭小学接儿子放学,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9日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
11月29日
0:30从外省返回,闭环转运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10:20到滨湖社区本部采样点核酸采样,10:27在来一碗早餐店打包一份早餐,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30日
10:00到滨湖社区本部采样点核酸采样,10分钟后到苏记早餐店打包一份早餐,再到江湖社区菜鸟驿站拿快递,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8:19因外地推送为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双清区疾控中心(0739—5236874)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双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双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邵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双清,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双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双清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双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