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地见效,制定《邵阳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开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举报专线,各地同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进一步集群智汇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成效明显。近期,邵阳市应急管理局对12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2026年4月,新邵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邵县新田铺心怡商店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新邵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新邵县新田铺镇派出所、新田铺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对新邵县新田铺心怡商店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店内发现烟花爆竹产品110箱。该公司自2018年7月证件到期后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举报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新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依据相关规定,新邵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2 2026年4月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洞口县醪田镇一超市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有烟花爆竹共计36箱,举报情况属实,对其处罚款2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及产品。 依据相关规定,洞口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案例3 2026年4月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洞口县一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共发现房间内储存烟花爆竹318箱,举报情况属实,对其处罚款2.4万元,并没收非法产品。 依据相关规定,洞口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案例4 2026年4月,绥宁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位于武阳镇桐木村一民房内储存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县应急管理局与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到场进行核查,发现烟花爆竹共计267件,举报属实,对违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实施了扣押,对黄某某立案查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依据相关规定,绥宁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例5 2026年5月,城步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城步牛坳丘加油站有限公司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违规堆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该杂物非易燃物品,举报属实。当场责令加油站立即清理违规堆放物品,现场整改隐患,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依据相关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案例6 2026年3月,武冈市燃气办接到群众刘某举报,反映武冈市辕门口办事处落子村陈某存在非法经营“黑气”行为。武冈市燃气办立即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辕门口办事处对该窝点开展查处,现场收缴非法“黑气瓶”64个,及时消除了重大燃气安全隐患,案件已由相关部门立案处理。 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7 2026年5月,武冈市龙溪镇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一居民住宅内存有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在该居民住宅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8件,对涉案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800元奖励。
案例8 2026年3月,新宁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上举报,反映新宁县军田加油站工作人员在作业的过程中未穿防静电鞋。接举报后,新宁县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核查。经核查,该加油站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群众举报属实。新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军田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对军田加油站处人民币7000元行政处罚。 依据相关规定,新宁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例9 2026年2月,群众举报牛马司镇姚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邵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16件,并进行立案查处。 依据相关规定,邵东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例10 2026年2月,群众举报两市塘街道大新村巧巧商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邵东市应急管理局查明后于当日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案当事人予以治安拘留。 依据相关规定,邵东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例11 2026年5月,大祥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位于火车南站红星社区盛世家园一间门面内存放大量危化品储气罐。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到场进行核查,发现标有“氩气”“氧气”等储气罐23罐,经核实储气罐均为空罐,无危化品储存,但部分储气罐超期未进行检验。执法人员立即将储气罐暂扣并转运保存,同时将线索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查处。 依据相关规定,大祥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案例12 2026年5月,邵阳市双清区滨江街道洋溪桥社区九组村民曾某某路过纸板厂发现南面围墙路面塌方,曾某某立即向滨江街道办事处报告,区直有关部门和滨江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核实该隐患属一般安全隐患,滨江街道对路面进行了修复。
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