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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多部门联动整治电动三四轮车 源头管控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孙静 张春花 编辑:廖慧君 2026-09-24 1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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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融媒体中心9月23日讯(通讯员 孙静 张春花)近日,邵阳市交管支队、双清交管大队以及市、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联合整治组,对双清区内所有三、四轮车销售门店开展上门检查,推进销售源头规范化治理。旨在深入推进三、四轮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严控非标车辆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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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过程中,联合执法人员逐一对辖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门店开展上门检查,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关于规范电动三四轮车经营行业销售行为的告诫书》,向各商户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工作人员现场明确告知经营者,严禁采购、销售未取得 3C 认证、未列入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无出厂合格证以及拼装、改装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辆;严禁使用 “无需驾照”“随便上路”等误导性宣传语,不得就车辆上牌、上路行驶作出虚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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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粘贴告诫书外,联合整治组还要求每家门店在醒目位置粘贴对摩电车辆购买者的温馨提示,明确告知消费者: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购买保险、办理上牌手续,驾驶人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切勿轻信不实宣传,避免购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造成财产损失与出行困扰。同时,检查组还对门店进销货台账、车辆合格证明、3C 认证材料、销售记录开展抽查核验,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留存供应商资质、车辆证书复印件,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自觉杜绝私自加装雨棚、改装电池、改动限速装置等违规改装售卖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宣教先行、查改并举,引导经营者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销售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张贴告诫书100余份,上门宣教检查销售门店30余家。

下一步,双清区将持续保持联合监管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门店巡查,对查实存在违规销售、虚假宣传、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没收违法产品、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线索同步抄送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全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公平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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