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秉公执法的戴胄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7-05-06 09:36:47
—分享—

  ■ 沈 淦

  ?贞观元年,唐太宗李世民急召长孙无忌入宫议事。长孙无忌因走得匆忙,竟忘了解下佩刀,就径直进入太极殿左边的东上阁。唐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持寸刃进入上阁,违者斩首。长孙无忌为唐王朝的建立、李世民的登基都出过大力,功勋赫赫,他的妹妹又被太宗立为皇后,负责检校宫禁出入的监门校尉见了这位勋臣国戚,连忙施礼,也没有注意他挂着腰刀,就让他进了东上阁。

  事后,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评断说:“长孙无忌带刀误入东上阁,处以赎刑;监门校尉失职未察,罪该处死。”大理寺少卿戴胄质问道:“监门校尉与长孙无忌犯的是同样的罪行,为什么长孙无忌可以纳铜赎罪,监门校尉却一定要被处死?”封德彝答道:“长孙无忌为国家立有大功,又是误犯,理应从宽量刑;监门校尉是严重失职,怎能不从重处罚?”戴胄驳斥道:“作为臣子,冒犯了君父,怎能推说是过失、误犯呢?《大唐律》明确规定:‘凡是供应皇上的汤药、饮食、车船等,失误而不如法定标准的,一律处以死刑。’陛下如若顾念长孙无忌的功劳,赦免他的罪过,这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只罚长孙无忌赎铜,却处死校尉,这是既不能服人,也不符合刑律的。”唐太宗见二人争论不休,传旨道:“法律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朕怎么能徇法袒护自己的亲戚呢?你们重新审议一个恰当的处置意见吧。”封德彝固执己见,口若悬河,唐太宗将要照他的话批准执行了,戴胄又抗争说:“监门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才犯罪的,依法应当从轻处置。如果都属于过失误犯,也不应当只处校尉一人死刑。”监门校尉终于与长孙无忌一样,被判以赎铜。

  过不多久,朝廷大开选举之途,要各地推荐德才兼备的人到京城再行选拔,量才授职。当时,父辈祖辈为国家建有功勋,或充任高职、有一定声望者,其子孙可以获得一些优待,这就叫“资荫”。于是有人便假冒资荫,希图高选。唐太宗发现这一情况后,非常恼火,传下诏书说:“但凡假冒资荫而入选者,赶快自首;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处死!”

  过不多久,又有人假冒的行为被揭发出来。唐太宗当即将此人交给戴胄,要戴胄将其处死。戴胄却上奏道:“根据法律,此人只该判处流放。”太宗很不高兴地说:“朕早已宣布过,凡是假冒资荫而不自首者,要处以死刑,你却只判他流放罪,这不是在向普天之下宣示:朕言而无信吗?”戴胄答道:“陛下如果当场就把他杀了,臣也来不及阻拦。既然已把他交给了司法部门,臣身为执法官,就不敢不依法办事。”太宗质问道:“你要当一个严明的法官,难道就让朕失信于天下吗?”戴胄解释道:“法律是经过国家充分酝酿,才制定而公布于天下,要求民众长久信仰和遵循的,这是大信大义;言语则往往受当事人喜怒心情的影响。陛下因一时激忿,说是要将假冒者处死;事后心平气和了,知道不能以言代法,又将其交给司法部门依法量刑。这正说明了陛下能够忍住一时的私忿,而维护天下的公法啊,这不是失了小信义而保存了大信义吗?如果为了不失小信而一定要杀掉此人,不惜破坏国法这个大信,臣私下里很为陛下惋惜。”太宗连连点头,赞道:“是朕错了。爱卿能够严格依法办事,朕还有什么可担忧的。这个人就照你的意见处置吧。”

  戴胄多次反驳过唐太宗,太宗都听从了他的处理意见。据说,在戴胄担任大理寺少卿期间,很少有人被冤枉的。

  戴胄以公平执法著称,其实,从两件小事上可以看出,他同时又是一个清官。一是唐太宗“以其家贫,赉钱十万”(《旧唐书·戴胄传》)。大理寺少卿的职位已经不低,后来唐太宗又提拔他为尚书右丞、尚书左丞,并让他兼任谏议大夫,甚至让他担任吏部尚书、民部尚书,晋封其爵位为“郡公”,真可谓位高而权重了,可是戴胄家中仍然贫穷,以致唐太宗不得不额外赐给他金钱以贴补家用,可见他为官之清廉。二是戴胄去世时,唐太宗命令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著名的书法家兼文学家虞世南替他撰写碑文,于是发现,戴胄的住宅破旧而又简陋,连放置祭品的地方也没有,唐太宗感慨地让有关部门替他建造了一座家庙。戴胄是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生年不详,病逝于贞观七年(公元633年)。唐太宗非常伤心,特意为他停止朝会三天。戴胄与名臣魏征、房玄龄的关系也很好,他去世后,魏、房二人只要经过三人曾经聚会的地方,都要流下思念的泪水。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双清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