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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委一号文件的解读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6-05-30 08: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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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直机关党委书记 易声明

  (接上期)为加快邵阳发展、实现“八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解读:在理解和运用中注意从四个方面把握机关基层党建的指导思想:一是高举旗帜,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总战略;三是突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防止就党建抓党建,防止“两张皮”;四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防止片面性。

  2.进一步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夯实基础、激发活力,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任务,加强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民主集中制、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负责人建议人选应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意见。机关基层党组织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调整、奖惩、教育培训等有关人事事项,干部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向机关基层党组织通报情况,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解读:在理解和运用中注意从三个方面把握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一是“三大任务”,即“完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夯实基础、激发活力,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任务”;二是加强监督,即“加强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民主集中制、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监督”;三是协助管理干部,即“协助本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第二大点:“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包含以下四个小点:

  3.优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直属单位较多的部门,设立直属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新建、改建、撤销或合并机关基层党组织,报上级机关党组织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

  解读: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既不留空白(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必须成立党的支部),又要注意管理的宽幅(该设支部的设支部,该设总支部的设总支部,该设基层党委的设基层党委);二是要履行批准程序,“新建、改建、撤销或合并机关基层党组织,报上级机关党组织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三是设立基层党委的要设立纪检机构,“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

  4.选好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1)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总支部委员会及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本部门党组(党委)副书记或者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应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专职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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