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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个环节” 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4-11-26 17: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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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小东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高低是直接体现常委会履行职权的水平和为民撑好权、用好权的大问题。为此,我区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重要课题进行探索和研究,紧紧围绕常委会自身建设,会前调研,会后审议意见的交办落实三个环节,将工作抓实抓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前提

  常委会会议是集体行使职权的形式。这个集体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和成效。因此,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组成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增强其议事能力,是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前提。

  换届以来,我们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常委会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通过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参加集中学习,组织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观,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及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熟悉人大工作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人大常委会会议具有法定性,工作程序化的要求较强,一切都要照章行事。为了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双清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双清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会议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之更加切合实际,为常委会会议的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保障。三是精选会议议题。常委会会议议题是会议的目的和任务的具体体现。议题选择得好,针对性强,会议就有可能开得富有成效。换届来,我们在选择议题上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审议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坚持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把人民群众普通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审议重点,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定为议题,把依法治区作为重要职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是充分发挥主任会议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上的核心作用。实践当中,主任会议在常委会会议筹备活动和会议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中始终起着核心领导和组织作用。因此,要开好常委会会议,发挥主任会议的核心作用是关键。如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都提前7天左右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常委会办事机构关于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审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关决议、决定草案。对事关全局的重大议题,必要时,可要求“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主任会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由主任会议对有关情况进行初审。每次常委会会议之后,还需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会议期间提出的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办理、反馈、督办等环节进行规范,使审议意见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础

  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也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基础工作。我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与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相结合,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本功。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紧紧围绕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提供真实的审议依据。调研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阅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有效形式,深入实际和现场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如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时,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学校周边商贩较多、餐馆较多、卫生差的问题,事前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实地察看和暗访的形式,对全区的各中小学进行走访调查,在常委会审议专题报告时,用详实的证据,指出了全区中小学周边商贩多、卫生差等存在的一些隐患问题,提出了加快整治的合理化建议,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整治的效果明显,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在调研活动组织的方式上,注意广泛性和多样化。调研活动既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也有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政府职能部门派人协助调查。如在对全区新农村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中,区农办、农林局、畜牧局、水利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派人协助调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和走访等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为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出谋划策,推动了全区城郊型农业的发展。三是在调研要求上,力求做到“深、透、实、准”,提高调研质量。区人大常委会注重调研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议题所涉及的第一线,吃透情况,抓实问题,提准建议。调研报告有情况,有分析,并且把重点放在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上。四是要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汇报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送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相关工作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将材料送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查,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情况,为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提供前提条件。

  三、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所形成的综合意见,是集体行使权力,审议成果的载体。因此,认真贯彻实施好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审议意见,是常委会会议提高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标志。为避免重审议轻督办,重部署轻反馈的现象,确保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我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在跟踪督办上下功夫。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建立审议意见的交办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在每次会议后规定的时限内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工作委员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书初稿。同时,主任会议按照合法、准确、可行的原则,形成较科学的审议意见,使审议意见既有实质性的内容,又具有可操作性。最后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主任签发,以书面形式转“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一些重要的审议意见或重大问题,如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我们还采取面对面的交办方式,由分管副主任主持反馈会或约请“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反馈审议意见,并就如何抓好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督办工作分工负责制度。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相关工作委员会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分工负责,对口跟踪督查“一府两院”办理工作,全程了解审议意见办理过程,查验办理结果,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工作到位。对办理不彻底,不到位的,要提出继续办理要求,做到审议有决,整改有果。

  三是建立办理结果再报告制度。要求“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研究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我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在会后30天内将整改措施向督办领导汇报,6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会议作出反馈报告。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审议意见,可以适当延长反馈时间。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办理不认真、无故不予办理的,严格实施监督问责,可视情况分别采取下达《整改意见书》,直至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职务等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形成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这样一个完整的监督工作闭合圈,使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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