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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助人为乐模范”等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4-04-16 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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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区辖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大力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建设美好幸福双清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经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清区“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评选范围

  (一)评选类别

  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三个类别。

  (二)评选范围

  1.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主要先进事迹发生在双清、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2.近年来涌现出的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

  3.已获得中央、省、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全区助人为乐模范

  全区助人为乐模范应是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主动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

  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3.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全区诚实守信模范

  全区诚实守信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

  2.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

  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贡献。

  (三)全区孝老爱亲模范

  全区孝老爱亲模范应是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的:

  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

  2.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相互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

  3.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在家人生病、受伤等困难情况下,仍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籍亲人。

  三、评选相关事项

  具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和有其他恶劣影响的不道德行为的,不得评选为道德模范。当选的道德模范,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撤销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四、评选步骤及方法

  区文明委将在2014年9月表彰“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2014年4月1日至5月30日)

  1、全面启动。区文明委下发《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双清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推荐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积极参与推荐。

  2、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以书面方式进行,于5月25日前填写好《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3、群众推荐。各级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发动群众做好摸底筛选推荐工作。群众向区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电话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群众推荐应以真实姓名推荐,并留下联系电话。

  第二阶段:审核考察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15日)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和社会公示阶段(2014年6月16日至7月30日)

  五、表彰奖励

  1.区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双清区“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道德模范的决定》。并在9月底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三个类别的道德模范。

  2.推荐道德模范参加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3.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关心帮助。

  六、具体要求

  (一)充分发动群众,真正把具有影响力、说服力,并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推荐出来。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人带事、以人为主的原则,准确填写推荐材料,保证推荐对象事迹的真实可靠。

  (三)《双清报》、双清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报道道德模范的先进典型事迹。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推荐报送候选人,以保证推荐活动顺利进行。如有具体事项需要咨询,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015268;电子邮箱:sqqwmb2013@163.com。

  群众推荐联系方式:

  双清区创文办公室 5015268

  石桥乡岳能中 15973958710

  城东乡覃灿 13517420013

  火车乡刘京山 13973921125

  云水铺乡李杰 13874220087

  高崇山镇刘莎 15115988801

  渡头桥镇李凯 13907399690

  桥头办事处罗尔兰 15973991766

  东风路办事处刘金志 18973946667

  汽车站办事处李仙娥 13087396869

  龙须塘办事处陈龙 13507393797

  小江湖办事处屈海波 13507390109

  兴隆办事处刘新 13874243862

  双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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