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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11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嘉) 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实现创建为民、惠民,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桥头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建立目标任务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该办党委把创建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创建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把文明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同步规划,同步发展,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
巩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动员机制。市民是文明城市的创建主体,也是受益主体,该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特别注重宣传好基层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新气象、新变化、新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在创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参与中实现思想的升华、道德的养成、行为的规范和素质的提高。坚持重心下移,推动创建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
认真落实严格规范的督查问责机制。完善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为主的监督机制,对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重大行动跟踪督查。利用创建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反馈、督查机制,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促进全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