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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芙蓉香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3-05-24 10: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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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 懿

  2012年中秋节后,我有幸到毛泽东文学院(简称毛院)第十一期中青年作家研讨班学习。

  毛院老师们都说,历届学员中,十一期女生最多,美女也最多。我的同桌唐平英就是其中一大美女。

  第一次见到唐平英,是在开学典礼的那个晚上。晚7点,班主任正在清点人数,一女子忽似一团火窜了进来:棕红的短皮装,枣红的卷发,透显出精干。她抬头发言时,明眸皓齿,面容清秀。让我更加记住了她。她叫唐平英。

  我也没有料到,这样一个大美女,竟然是我的同桌。次日清早,我早早来到教室找座位。当我找到我的座位的时候,也看到了“唐平英”三个字,就在我身旁。我不禁想,老师太好了,给我安排了一个仙女同桌。

  唐平英听课,犹如一个酷爱学习的初中生,专注、忘我。课间休息,我向她借阅笔记,精华部分一字不漏。

  几天后,宿舍里都在传播一个消息:我们班有个女同学一早起来写了三千字的小说。谁有这么勤奋?谁有这般功力?得到确切答案是唐平英。我近水楼台先得月,拜读了那篇文章《菊花朵朵开》,写的是她来毛院的路上遇见的一对母子,母亲爱子若命,竭力帮先天残疾的儿子恢复健康。文笔清新优美,沁人心脾。这样的清晨,品读到如此美文,犹如推开一扇朝阳的窗子,微风送来新鲜的芙蓉花香,全身舒畅。

  唐平英十年前就已经在全国各级媒体发表新闻、文学作品三百多件,《农民工的代言人:银立中》等纪实文学是她的代表作,起点文学网上也发表了她的长篇小说《早阳二十年》。通过和她交流得知,那时的她,率真而善良,简单而又多情,为了追求理想的爱情,她放弃了美好的工作,一度停止了追求文学的脚步。后来,她才知道已浪费了十年时光,不久,她的又一部长篇力作《钻戒》付梓出版。她的散文集《向阳集》,写亲情,朴实厚重;写友情,披肝沥胆;写人间万象,洞若观火。

  才艺相通。唐平英多才,也多艺,热心,更热情。她的书法结构美观,笔力遒劲。在人们叹息电脑普及把一手好字毁了的当下,唐平英的钢笔字却依然漂亮生花。望着她漂亮的脸蛋,我发了痴想,心生疑窦:长年的静坐、创作为什么没有影响她的花容?后来我才知道,唐平英其实特爱运动,她说一天不运动,浑身就不得劲。打球、跳舞,或者跑步,每天两小时,不至汗流如雨不舍。

  娴静如花,动若脱兔,这才是真实的唐平英。记得我们的每一次采风,路再长、山再高、坡再陡,她总是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如一面旗帜,用她的快乐,鼓励着后面的同学。那次去三清山,有女生累得不行,唐平英却在最前面唱着“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她快乐的歌声感染着大家。到了下午,天气陡变,下起了霏霏淫雨,寒意倍增。一女生身单衣薄,冷得发抖。唐平英要把自己的外套脱给她,那女同学坚决不要。她灵机一动,脱下了里面的毛衣,“我的外套是羽绒服,保暖,里面少穿一件也不打紧的。”女同学抵不过唐平英的热情只好穿上了。而我,可是为受不了风寒的唐平英生生捏了一把汗的。

  三清山回来,唐平英跟我们告假。她要回老家陪父亲过生日。我们惊问:“是大生日吗?”她泪眼朦胧:“大生小生都一样。父亲年近八旬,从来就是一个十分勤劳坚韧的人,十五岁分家,闯荡多年,历尽坎坷,没有好好享受过一天。四年前不幸患视神经萎缩,双目渐渐失明,丢下锄头的那一天,他就丢失了快乐。我回家,就是要告诉他,菊花正黄艳艳地开放,太阳正金灿灿地照亮他走过的每一寸土地。”

  她的话,如天籁,在乌黑的夜里划亮了一片光辉。我们的脸上,早有泪花闪烁。

  给父亲做完生日,唐平英给我们带了自己酿制的“养生酒”,并请我们去吃家菜。她亲自下厨,为我们做了几碟子小菜,青菜碧绿,血浆鸭鲜嫩,红烧豆腐佐以蒜苗红椒,一清二白,几点殷红,满屋飘香,看着嘴里就来了口水。酒香情浓,我们毛十一期的全体同学都成了她的知音。她说:“我不是科班出生,功底薄弱,你们每一位,都是我的老师。今天这顿酒宴就是我的拜师宴,喝了我的养生酒,可要记得常常指点我,帮助我。”结业前夕,她又专门跑到袁家岭书店,买了很多书送给同学们。

  毕业晚会上,夏同学伤感,说话过于凝重:“从今往后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音容笑貌。”我和几个同学觉得不够妥贴,就抢过话筒故意大声说:“我们也永远怀念你。”唐平英一拳过来说:“你太过分,人家是无意说的,你却故意犯错,就不对了。”为了安慰夏同学,唐平英主动邀他跳舞一曲,这让大家更加感受到了唐平英的善良。男同学们感叹:“生子当如孙仲谋,娶妻莫若唐平英。”有大师当场泼墨,诗曰:“唐家宗府出芙蓉,平壤沃土香更浓。英姿俏丽如诗画,文章锦绣拂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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