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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不容忽视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3-04-19 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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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金莲

  随着农村父母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的占86.5%。笔者所在的十一中学,共有980余名学生,其中有近300多个孩子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很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的倾向,不愿与其他同学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父母在远方,身边无爹娘,读书无人管,心里闷得慌,安全无保障,生活没希望。”这则顺口溜反映出许多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亲情、教育、安全,缺失了这些至关重要的环节,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让人忧思,父母不在家,爷爷奶奶更心痛孩子,对孩子过分宠爱,常常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让孩子玩好、吃好,对于生活细节不能正确予以指导,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很好的纠正。这样,孩子养成了娇气、任性的脾气,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互助互爱体验,怕困难、怕挫折。这样的溺爱进一步加大了家庭教育的艰巨性,宠坏的孩子越来越不“听话”,不懂礼貌,学习懒散,喜欢惹是生非……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县(市)、乡(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乡(镇)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享受均衡的现代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包括农村孩子应有的权力,也是我国政府的总体教育目标。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使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并加强监督,保障已有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取消异地学生必须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

  三是培养和扶持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如优秀退休教师等),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成长服务。

  四是下大力气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社会矛盾也日益加剧,使得年轻一代成长的社会大环境不断恶化。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气从小事抓起,严厉打击破坏儿童成长环境的人和事;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围绕关爱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题,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另一方面用积极的健康的题材武装青少年的头脑,引导他们正确辨别是非,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生活、学习和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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