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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建房起纷争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3-03-14 10: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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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双清站讯 (通讯员 赵婧 杨柳) 2012年11月,家住石桥乡的李某进行老屋改建。邻居黄某认为李某既未与其商量砌房的事情,而且房屋砌的方位挡了他家的光线,因此三番五次到李某家吵闹,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无果,双方矛盾越闹越大。

  3月3日,双方来到石桥乡司法所,要求石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其调解处理。调委会的同志走访现场查看房屋建设情况后,组织双方在石桥乡人民调解庭进行调解,调解员们以房屋的确阻挡了部分光线为依据,进行讲法释理,可李黄双方互不相让,各持已见,调解一度僵持。为了打破眼前僵持局面,调解员大胆向大家讲解古代的谚语故事,以古有“远亲不如近邻”、“远水救不了近火”谚语作比喻讲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启发李黄二人都试着退让一步就会心平气和。或许是他们认为调解员讲的谚语有理而从中有所悟,紧张气氛有所缓和。调解员见机再次将李黄二人叫到一起讲解《物权》中相邻权的基本内容和行使权利,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通过两天的讲解,两家都同意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不动原路,由于给黄某造成的生活不便,一次性支付黄某人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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