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双清站讯 (通讯员 赵婧 彭志刚) 3月5日早上7时,云水铺司法所所长彭志刚接到云水乡快活村支书姚作亮电话,称快活村一农民工张某在贵州省凯里市一高速公路施工工地意外死亡,其家属伤心欲绝,想讨个说法,恳请司法所帮助。彭志刚在简单了解基本情况后,初步判断此案属于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索赔,当即决定组织调解小组一起随同家属奔赴千里之外贵州凯里市调解处理。
3月5日下午2时,调解小组及张某家属代表一行26人风尘仆仆到达贵州凯里市。调解小组不顾疲劳,立即展开调查取证,核实张某死亡原因,经调查,得知出事的当天下午5时,由于雾大,能见度只有10米,在起降桥梁墩安装的过程中,由于另一名工人操作不当致张某腹腔、盆骨挤压受伤,后被送往贵州凯里市镇远县某医院救治,由于医疗条件受限,只进行了简单的伤口包扎,于次日凌晨送往160公里外的贵州凯里市某医院,3时15分到达经紧急救治,3时50分张某不幸身亡。经查,死因系外力撞压失血性休克导致身体功能性衰竭。死者家属听闻调查情况,认为医院延误抢救时机是导致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便不顾阻止立马赶到医院,找院方讨要说法,情绪非常激动,尤其是张某的母亲,面对丧子之痛,更是呼天抢地,几次昏厥。
针对这些情况,调解小组积极配合凯里市卫生局、凯里市某医院及所辖派出所的工作,连夜召开协商会议,商讨处理意见,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于3月6日凌晨1时30分,通过当地邵阳商会的介入,院方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补偿65000元。上午,调解小组又马不停蹄地找到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中铁某局的承包方邵阳某劳务公司的胡总,要求协商处理张某身亡赔偿及处理事宜。在当天下午的调解会议上,胡总全面介绍了张某出事的经过,并指出张某在操作过程中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责任,承包方基于人身赔偿愿意赔偿45万元,而张某家属提出应认定为工伤,且张某在事故中不存在任何责任,应赔偿120万元,双方主张的赔偿数额悬殊巨大。死者亲属情绪激愤,扬言承包方不赔偿120万就将尸体停放在工地,不进行火化,然而承包方态度坚决、寸步不让,调解陷入僵局,第一次协调会不欢而散。会后调解小组及时制止了死者亲属的不理智行为,跟其讲法讲理,死者家属态度有所缓和,答应适当做出让步。晚上,在第二轮协商会议上,调解小组不厌其烦地向承包方做工作讲法律,并结合死者的家庭情况据理力争,承包方代表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打电话跟上级领导请示后,答应适当作出让步。在调解小组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的引导说服下,3月7日上午,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承包方一次性给予张某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共计687000元。当天晚上尸体经火化后顺利运回邵阳安葬。至此,这起跨地区死亡事故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