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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4月28日,全区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会议召开。区领导张大敏、朱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2年,我区将耕整地机械等12大类31个小类79个品目机具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第一批为70万元,重点支持插秧机、拖拉机和收割机的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总体上不超过本省同类同档机具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插秧机及育秧设施设备补贴率可提高到50%。对农用工程机械实行限定资金规模补贴,补贴资金规模不超过我区今年总资金规模的10%。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排定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经农户购机、申请补贴、补贴公示、机具核实、补贴发放五个补贴操作程序后,将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
会议要求,为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二要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三要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四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区农机、财政、监察、纠风和减负部门每季度联合对上一季度的补贴购置机具进行一次抽查,对补贴额高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对补贴额低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