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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11月16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 按交通法规开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在绿灯亮确保安全下通过,但一男子为抢绿灯最后几秒通过,竟违章加油冲刺,结果肇事夺命。11月7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张秋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6月23日下午,正在邵东县城送货的被告人张秋丰接到妻子电话,得知儿子生病发高烧,张秋丰让妻子马上送医院医治。傍晚时分,张秋丰驾驶货车进入了市区,在该市东大路一叉路口,眼见绿灯只有几秒钟了,张秋丰赶路心切想加速抢过,在前进过程中刮擦了同向刘某驾驶的无牌电动摩托车,造成刘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认定,张秋丰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案发后张秋丰及时报警自首。在保险金未支付之前,张与刘某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先行全额赔偿对方人民币40万元,对方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从轻判处张秋丰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编辑:刘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