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红网双清站4月1日讯(通讯员 李博偲) “王院长,张法官,谢谢你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30多万的款项就执行到位了,你们的执行效率和速度令人佩服!”3月30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来到双清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跃民手里。
2014年8月,刘某在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中铺盖石棉瓦时,因材料断裂从高空坠落摔伤。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经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伍级伤残。2017年,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支付问题产生分歧,诉诸法院,双清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判决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刘某工伤保险待遇费用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迟迟没有付款。
今年春节前夕,刘某来到双清法院申请执行。双清法院结合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手段,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当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时,双清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多方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在区商务旅游粮食局有一笔未结工程款,正在洽谈结款事宜。双清法院抓住时机,迅速行动,与区商务旅游粮食局取得联系,确认事情属实后,立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希望区商务旅游粮食局协助执行,提取这笔工程款以优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双清法院从区商务旅游粮食局提取35万余元工程款,于春节之前,将这笔执行款一次性执行到位。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