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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3月1日讯(通讯员 吴炯) 2月27日上午,滨江司法所受办事处委托,协同驻村领导前往辖区百合村处置村民伍某干扰某渣土服务公司正常经营一事。
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农历春节前,百合村村委会曾多达6次组织公司方和伍某家就伍某房屋如何妥善处置进行协商,由于伍某房屋毗邻该公司经营的弃土场范围,属于可搬迁也可不搬迁的情况,且伍某家庭意见不能统一,在是否搬迁和要求砌保矿进行防护的选择上来回反复,直接导致了公司无所适从,发生了一些无用的开支,公司股东则对伍某家庭产生了不信任,因此差距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在了解了情况后,调处小组帮助伍某家庭分析利弊,排除干扰,拿出主见,确定方案;同时和公司方进行交流,从安全、生产、效益等角度做思想工作,希望公司能摈弃前嫌,依照原要求给于安置。在经过大半天的反复做工作后,双方终于达成初步意向,一致同意采取搬迁安置的方式来处理。
截至目前,村民伍某已经向该公司、村委会、办事处分别递交了过渡搬迁申请,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