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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7月17日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已与政府订立拆迁合同,可政府来实施拆迁时,却又驾车冲吓企图阻止拆迁。7月15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岳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岳某系无固定工作社会人员。2015年12月29日上午,市一政府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被告人岳某父母家进行清表丈地及房屋拆迁时,遭到岳某及其母亲与妻子三人的共同阻挠,尤其是岳妻手持家什硬物朝现场工作人员挥舞,经多次劝解无效,被现场工作人员强制带离拆迁现场。被告人岳某看到工作人员将其妻驾走,即驾驶一小车冲向正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导致两名工作人员为躲避车辆,惊慌失措摔倒而致轻微伤,靠近工作人员时岳紧急制动嘎然停车。岳企图以此拙劣手段,达到恐吓工作人员不再拆除已签合同的其父母房屋,未料聪明反被聪明误,其此妨害公务行为触犯刑律,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送进了牢房,签约的拆迁房屋,照样被政府依约拆除。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