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侦查人员参与检务公开听证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4-07-07 15:18:35
—分享—

  红网双清站6月18日讯 (通讯员 邓赞波) 6月17日,双清区检察院邀请侦查人员参与陶某等人开设赌场罪的检务公开听证会。经过检务公开程序后,作出对陶某予以逮捕,对王某、封某、汤某不予逮捕的决定。这是该院首次邀请侦查人员参与检务公开听证。

  2014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陶某以3万元价格从“凯老板”手中盘下九洲电游厅,该游戏厅设有5台赌博机可同时供40人进行赌博,至案发时已获利12万元。2013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电游厅担任经理,负责5台赌博机的维修和从收银员处收取当日赌资交予犯罪嫌疑人汤某。汤某核对无误后,将赌资交予“凯老板”及后来的陶某。2014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封某在该电游厅担任收银员负责收取赌资。经举办人匿名举报后,2014年5月12日,公安机关抓获王某、封某,5月14日,陶某、汤某投案自首。

  为更好地引导侦查人员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和借助社区干部等基层力量开展法制教育,该院决定由专职委员刘中军率领侦查监督科干警到案发地人民巷社区召开检务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办案民警、社区干部以及三名具有律师身份、法律业务娴熟的检务公开评议员参与听证。

  会上,检察人员将附有开设赌场罪刑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资料发到与会人员手中,并客观、全面地介绍了案情事实与证据。办案民警、检务公开评议员、社区干部都纷纷发表意见,一致认为陶某开设电游赌博机场所牟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应当批准逮捕,汤某、封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应当不批准逮捕,但对王某是否予以批准逮捕存在较大分歧。办案民警认为王某作为负责五台赌博机的修理人员,可以通过机器设置,操纵输赢结果,离开了王某,作为老板的陶某就根本谈不上营利,因此王某是这起开设赌场一案中的关键人物,是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应当予以批准逮捕。检务公开评议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操纵了输赢结果应当疑罪从无。另外,汤某、王某、封某都是被陶某聘请至电游赌博场所工作,并未参与分成,也没有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其行为未达到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标准,因此不构成犯罪,应当不予批准逮捕。检察干警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做好记录。最后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曾晓玲表示,此次到案发地召开检务公开评议会就是希望让市民认识到赌博机场所工作不是所谓的“来钱快”的工作,而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请社区干部做好相关法制教育工作,同时她表示该院将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在逃的“凯老板”归案。

  会后,该院认真分析检务听证会的意见,作出对陶某予以逮捕,对王某、封某、汤某不予逮捕的决定。

  [编辑:赵绍君]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双清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