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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清区禁毒工作的调查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4-05-22 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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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小平 傅根德

  毒品是全球公害,是人类社会的公敌。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事关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为此,我们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全区的禁毒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到相关单位走访调查,对我区的禁毒工作有了比较深刻、全面的了解。

  一、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禁毒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常委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主任,区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17个单位为成员的区禁毒委员会,各乡镇办也相继成立了禁毒工作机构,同时制订了《禁毒工作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区财政加大了经费投入,每年安排禁毒日常工作经费15万,2012年安排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经费32万,2013年27万,2014年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务例会确定打击奖励经费60万列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禁毒图片展,印发宣传资料、张贴警示标语、开展禁毒读书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禁毒宣传氛围,区教育局将禁毒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区妇联发起成立“妈妈禁毒联盟”和禁毒志愿者队伍;团区委开展禁毒知识进社区巡回宣传活动;区禁毒协会组织会员和青年志愿者进行禁毒知识宣传,提高了全民防毒、拒毒意识。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利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在汽车站、学校、市委礼堂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组织全区干部、干警深入居民点进行走访,积极开展与单位、居民户签订“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单位”承诺书和召开禁毒座谈会等活动,提升了宣传教育效果。

  (三)严打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蔓延

  区公安分局始终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度,强化专案经营,适时组织以“破大案、打毒枭、端毒窝、断网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涉毒刑事案件,2012年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2起,2013年100起,其中:破获部、省督案件4起。2011年-2013年缴获各类毒品226公斤,抓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1433人,其中刑拘、逮捕295人,强制隔离戒毒894人、社区戒毒244人。区检察院2012-2013年提起公诉143件183人、区法院2012.3-2014.3审判134件152人,判处152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占40%。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

  (四)加强动态管控,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毒情大排查。按照省、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组建了由乡镇办、社区(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组成的联合排查队伍,全区共排查吸毒人员为2089人,建立了部分吸毒人员的档案。

  二是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从2008年开始在小江湖办事处五一社区进行社区戒毒(康复)试点,摸索出一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方法和制度。现按照上级要求,正积极推进和规范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目前比较规范的有12个村、社区。另外发动吸毒人员216名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戒毒康复治疗,有600人参加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

  三是积极开展无毒单位创建活动。以乡镇办为基本单位,以社区(村)为主阵地,通过召开居民会议、签订承诺书、发放禁毒资料、走访等方式宣传禁毒知识,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努力创建无毒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禁毒形势仍然严峻

  一是吸毒人员数量大。2009年底,我区登记在册的有1244人,2013年底是2089人,全市排名第四,以每年300人的速度增长。

  二是吸毒群体不断扩张。以前吸毒人员以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但现在已有个别乡镇干部、个体企业主及未成年人涉嫌吸食毒品,吸毒已在不同层次、类别的人群中蔓延,吸毒人员中绝大多数是35岁以下青少年。

  三是“以贩养吸”现象突出。目前,我区流动的都是零包毒品(这从法院的审判案件中可以看出,有很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仅满足了贩毒人员购买毒品的需要,也为以贩养吸的零包贩毒人员提供了“生存”条件,这些人绝大多数因吸毒倾家荡产,生活无着落,就依靠从事零包贩毒,获取吸毒资金。

  四是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呈快速增长趋势。2007年以前主要涉及的是传统毒品(海洛因),08年以来转变为吸食新型毒品为主,毒品种类日益增多,常见的新型毒品如冰毒、K粉、麻古、摇头丸等,甚至还出现了“奶茶”,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尿检有时查不出,而且新型毒品制作工艺简单、成熟,毒源切断很难,对毒品的打击增加了难度。

  五是毒品问题引发社会问题。一方面吸食者给家庭带来严重灾难,另一方面带来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据统计“两抢一盗”案件至少70%是吸毒人员所为。另外我区有外流贩毒人员42人,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影响恶劣,很难管控。区公安分局缉毒民警负伤5人,其中致残2人,3人被患艾滋病吸贩毒人员抓伤,增加了缉毒破案的难度和危险性。

  六是羁押监管难的问题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由于市戒毒所、羁押危、重、传染病人的床位有限(只有100多张)和省公安厅对怀孕、哺乳一年内的妇女、70岁以上老人不予关押的规定及禁毒法的规定,大量的贩、吸毒人员回到社会后,继续贩、吸毒,造成贩、吸毒人员抓了放、放了抓的被动局面,在老百姓中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禁毒机制还不够健全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等政法机关的事情,与本单位无关,对工作支持配合不够,禁毒成员单位没有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仍然存在公安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二是禁毒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未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缺乏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力度不够,影响了禁毒工作的整体效果。三是社区戒毒(康复)流于形式,各社区(村)对本辖区内的吸、贩毒人员的底子不清,措施乏力,社区戒毒流于形式,基本上没有搞(2013年实际只有45人)。

  (三)禁毒防控体系薄弱

  一是宣传教育不深入。禁毒宣传主要集中在城区范围,乡镇尚未很好开展;禁毒成员单位对日常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常抓不懈,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群众参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社会帮教不力。我区吸毒人员在控率低(15%以下),失控率、复吸率高。各乡镇办对吸毒人员的帮教监管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村、社区的“四帮一”也是流于形式,社区干部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畏难害怕情绪,不定期尿检制度没有落实,帮教、尿检制度仅停留在档案、文字中应付检查。

  三是涉毒打击力度尚需加强。大量的贩卖毒品案件没有侦破,深挖余罪、扩大战果的能力(从法院的审判情况看)有待进一步提升;毒品案件的侦查取证难度较大,毒品案件因毒贩拒不交待或旁证不足,最后难以认定,影响打击效果;毒品犯罪手段的高科技化趋势明显,多数毒品交易组织团伙化、交通通讯现代化、护送手段武装化,但禁毒的技术装备等滞后,难以适应缉毒侦查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努力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禁毒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各自在禁毒宣传教育、禁吸戒毒、打击毒品犯罪、禁毒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改变职责货币化的状况,担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三是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检查,加大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

  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区政府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二是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三是注重禁毒宣传教育的层次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办、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教育部门要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要从小就进行禁毒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闲散人员,要依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就业培训、暂住证申领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三)打防结合,突出重点,不断加强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是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快审快判,相互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另外,公安机关要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力争多破获目标案件。二是加强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要与经营者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清理整顿。三是公安、卫生、医疗、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四是将危重病人的贩卖情况及社会危害性加强向上级反映和协调,千方百计要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于法,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一是摸清情况,建好台帐,各乡镇办、社区(村)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衔接,并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内容,充分发挥好管区民警和辅警的治安防控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切实提高对本辖区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本辖区毒品蔓延情况。二是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民警、辅警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应快捷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且迅速处理,掌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做好帮教、转化吸毒人员工作。根据社区(村)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五)区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

  由于尿检试纸是由区公安分局向市局购买,每张15元,社区、村向分局购买,对管控人员第一年检查6次,第二年检查4次,第三年检查2次的规定,许多社区为迎检,试纸都是电脑打印出来应付检查,为减轻社区、村经费紧张的现状,建议区政府从奖励经费中拨付或财政拨付的办法予以解决(估计每年8-10万)。

  (作者高小平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根德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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