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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11月27日讯 (通讯员 邓莉 彭燕如 彭宏发) 一男子缺钱用,发现别人贩毒,敲钱不到连毒品都强抢恶要。经区法院审理,11月25日,公诉机关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2000元。
被告人尹某系无固定职业社会临工人员。2013年7月1日傍晚,在外玩耍完回家路上的尹某,发现邻里“发小”刘某在一小巷跟一吸毒人员交易毒品,正缺钱用的尹觉得可以借此向刘敲些钱财,暗自窃喜不已。次日晚上7时许,尹电话联系刘,慌称一好朋友需购800元钱的小包毒品,双方约定1小时后在龙须塘水泥厂附近进行交易。刘、尹会面后刘要求尹先交现金其再如数付货,本不是真心购毒的尹突然窜至刘身后,右手紧勒刘衣后领,左手指做手枪状抵住刘的后背,威胁刘交出身上钱财,否则以其贩毒押送公安机关。刘翻出身上一个个口袋,总共也只有20余元零钱和一部不值钱的旧手机,另外就是其准备交易、单价50元的16小包海洛因毒品。财迷心窍的尹在刘抗拒之下,强行抢走了刘的16小包毒品,准备售卖变钱来花,未料不久尹还没找到买家即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归案后被告人尹某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