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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10月2日讯 (通讯员 谢言生 曾启文) 9月30日,双清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协同汽车站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赶赴千里之外的深圳,向违法生育当事人刘某和欧某夫妇单方征收社会抚养费39006元。
区人口计生局通过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了解到汽车站街道办事处居民欧某与刘某(户口在罗湖区)违法生育一小孩,现在深圳工作并居住,该局立即于9月30日派人赶赴深圳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人员当晚到达深圳后,立即与湖南省计生委派驻深圳流动人口联络站联络,当晚跟当事人取得联系,并根据《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退还管理实施办法》中“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不足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的裁量权基准,对当事人欧某作出了3倍共计39006元的行政征收决定(刘某由深圳方征收)。经过连夜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对该行政处罚没有异议,当晚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