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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资格认证将从十月初开始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2-09-27 13: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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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双清站讯 (通讯员 蒋海涛 孟琼)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文件精神,为防止虚报、冒领养老保险金行为,区社保所将于10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全面认证。认证对象为2012年9月30日前由区社保所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此次认证采取由单位集体认证的办法,由离退休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组织,已改制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由改制前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现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由其原工作单位或亲属、朋友向其寄送《邵阳市双清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验证表》并按协助认证表的要求完成认证手续,在11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前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区社会保险管理所进行审验。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区社保所将从12月份暂停其养老金的发放,待重新认证后再予补发。

  对于存在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区社保所将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追回冒领养老金并处以冒领金额2倍至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赵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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