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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讯 (通讯员 宁璟 黄丽华) 近日,为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双清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双清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区新农保所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并将从10月份起暂停至9月底还没有完成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人数多、资金量大。自启动至今,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已有1.87万人,每年发放养老金约1230万元。为了管好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区新农保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确认工作,确保100%的认证覆盖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要求各乡镇办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召开推进会、督查会,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区、乡镇办和村(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居民更加深入地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自觉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便民服务。针对部分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卧病在床的老年居民,采取本地认证与异地认证相结合、定点认证与上门认证相结合、当面认证与网络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居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0.9万老年居民按要求到各乡镇办完成资格认证。
[编辑: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