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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身亡讨说法 司法调解化干戈

来源: 作者: 编辑:赵绍君 2012-07-05 1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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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双清站讯 (通讯员 彭志刚 阳小朋) “感谢政府的帮助,为我们做主,让我们获得应有的赔偿”。6月26日下午6时许,在云水铺乡政府会议室,该乡组织人员协调李某某意外死亡赔偿事宜,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遇难者家属、建房方李某及包工头刘某、黄某等纷纷对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6月20日上午8时,高崇山镇某村村民李某某在云水铺乡横木村李某的建房工地上拆架木时,不慎从三楼坠地,意外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立即找到建房者和包工头,要求给出一个交代。云水铺乡政府接到情况后,立即组织司法、信访、综治等人员现场调解,稳控场面。据了解,该事件情况较为复杂。建房者李某与包工头刘某签订有劳务合同,刘某、黄某与死者李某为合伙人。建房者与包工头都只愿意承担次要责任,且两包工头平时只是在农闲时承包一点私人建房,经济条件不宽裕,没有过多的赔偿能力。此外,遇难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也让双方无法接受,以致事情一时搁置,各方不愿让步。该乡武装政法委员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和村支两委干部做三方的思想工作,稳定遇难者家属情绪,并承诺一定给遇难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积极联系高崇山镇相关工作人员,并向区政法委汇报情况,寻求上级帮助。6月21日,该乡联合高崇山镇工作人员,组织遇难者家属、建房方、包工头及第三方公证人员等立即召开调解会。经过一天的紧张调解,当事人各方对事件的处理均作出了一些让步,让工作人员看到了事情的进展,但尚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在接下来的调解过程中,该乡工作人员及司法所干警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把握三方争议焦点、三方利益平衡点,在三方最大承受范围内,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经过调解人员6天苦口婆心、耐心细致的劝解,6月26日下午,当事人各方终于就李某某的意外死亡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意向,并签订了最终协议。

  [编辑:赵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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