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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讯 (通讯员 张居道) 6月4日,双清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查处一起台湾居民非法居留案,对违法人员陈某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4日15时许,双清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发现台湾居民陈某签证有效期为2011年1月27日,逾期非法居留达493天,遂立案调查。
经查实:陈某,男,59岁,住台湾新北市,其于2008年11月29日从珠海拱北入境后,来邵阳看望妻子,后一直居住在双清区妻子家,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通过广州旅行社在福建办理了居留签注手续,最后一次签证有效期为2011年1月27日。之后陈某既未到暂住地进行临时住宿登记,也未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构成逾期非法居留达493天之久。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和公安部公境(2005)1671号关于对逾期非法居留的台湾居民执行罚款设置最高限额的通知,双清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赵绍君]